最近一個月,我的老板不停的雞蛋裏麵挑骨頭,明擺著想找借口fire我,或者要我自己主動走人,我也開始忙著找工作,今下午又和老板據理力爭,發生了激烈爭辯,感覺被fire近在眉睫,想請教一下大家,這種情況是我主動quit好,還是等她來fire?(聽說被fire後再找工作比較困難,是不是主動quit對再找工作要好些?不過也聽說被fire後可以拿筆錢,但不能肯定,俺是在一個類似清水衙門的研究單位,類似.org)。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