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需要法?

來源: 2013-10-22 08:34:07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人與人之間關係平等的社會,需要法。
主人和奴才之間,沒有必要按法律辦事,因為主人本身就是法。

美國的法律,很多,而且大家基本遵守,所有人都怕觸犯法律,乍一看,美國是個不自由的國家。

而中國似乎是個自由的國家,全民犯法,有法不依,全國人民隨便對官員、公務員、對醫生行賄,司空見慣。當威脅到主人的生命安全或社會地位時,主人就搬出法律,將對手繩之以法。所以,隻要甘心做奴才,聽主人的話,奴才就自由了。如果奴才想翻身作主人,那麽主人很容易地用貪汙、行賄罪名將奴才打死或打入天牢。

所以,奴性足的人,適合回國,在美國沒有前途,在美國會痛苦一生。

而堂堂正正的人,適合在美國,在國內沒有前途,會痛苦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