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像上沒有顯示路虎駕駛有沒有受到威脅就決定開車撞人,對方律師可能在這裏做文章。

來源: 2013-10-01 17:00:24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如果沒有證據表明他確實受到人身威脅,那離開出事現場也是不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