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MM,你確實是一片好心,但人家的情況差不多是不得不歸。。。
不歸,那就很可能是分手的下場。
1。我想,她先生肯定在美國反複嚐試了、盡了努力。在這種情況下非要讓他帶著失望或絕望留下來,極有可能會釀成家庭及社會的悲劇。
2。在美國不成功,不等於回國也不行。因為是背水之戰,她先生肯定會倍加努力的。國內的民企、尤其是小地方的小民企風險非常大,這是事實。但因為他已經為公司爭取到了一筆研發基金,他至少可以相對穩定地呆上2~3年。這就可以贏得一個較大的回旋空間。
3。很顯然,這位MM與她先生的感情很好,她人也很善良、實在(看她寫的帖子就知道),加上她先生已經是她兩個孩子的父親,如果讓這樣的家庭拆散,豈不是非常可惜。
4。當然,我同意你的看法:讓有好工作、好環境(特別是對孩子有好處)的一方去"遷就"沒有好工作、好環境的一方,一般來說是屬於crazy的做法。我估計女方的家庭很可能與你的看法是相同或相似的。但在這個具體的case裏麵,事情就是這麽兩難。
好在倆孩子都是在美國出生的,而且這位MM在美國有很好的工作經曆。萬一回去後實在感覺太差,至少這位MM和她的孩子們還是有退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