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的體會是:設基金立遺囑,每分錢(高級打工)每個股份(自創業的)流入自家孩子身上才是王道。其他都是浮雲。

來源: 2013-09-09 12:16:37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