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當時的證據讓陪審團“客觀”地定了那個人終身監禁。後來竟然抓到了真的罪犯,才洗清罪名,但已經在監獄裏過了十幾個快樂的春節。賠償主要看傷害。
不賠的,不定對方罪的,說明己方證據不夠充分。有些是真犯事被抓住的,當然不排除也是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