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平心而論呢,一個車牌子這麽貴,是作孽。但反正是有人買,也就無所謂了。

來源: 2013-02-23 05:04:15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成了“高檔消費品”了,那本來就是願者上鉤的事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