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我的意思就是:當美國法院冤枉一個人時,這個人隻有認了。如果是在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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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07 22: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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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人可能就會跑到北京去伸冤。很多情況是按法律沒有什麽冤,但按他的“理”,他覺得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