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我的意思就是:當美國法院冤枉一個人時,這個人隻有認了。如果是在中國,

來源: 2012-11-07 22:05:33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這個人可能就會跑到北京去伸冤。很多情況是按法律沒有什麽冤,但按他的“理”,他覺得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