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有一個在LA的朋友,她選的是

來源: 2012-11-05 07:39:34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第一條,但是她利用失業領救濟的時間回國渡假去了,回來又重新找到工作。

其實第一條的假設是不成立的,不可能“再也找不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