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扯的太遠了吧,我什麽時候說殺人了?

來源: 2012-11-04 17:46:08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我沒說過殺人,也沒想餓死誰。就事論事,大帽子扣別人就不對了。

美國的犯人有投票權嗎?光吃福利不納稅的不投票有什麽不可以?誰賺錢誰管事,以前的大家族不都是這樣嗎?不賺錢還想說了算,這個要求倒是不高嗎。

日本的選舉跟美國不一樣,日本不是選民直接選總統,而是政黨選總統。但是外國人納稅也有投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