隊裏這個,要是記得呢,非得不幹,那就不合情理。要是記不得呢,來個人就站在
前頭,這就容易有矛盾。我估計,大概是後一種情況,才比較合理。瞎猜。
當然,如果有什麽臨之而不驚,又什麽加之而不怒的本事,也不至於有大的糾紛。
但雙方都不是那種人,就有肢體衝突,發展下去,就是一刀。水果刀,不致命吧,
紮這麽一下,也夠狠的。
說得沒錯,歸根到底,還是題頭的話“也就這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