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總,什麽叫做“三權”與“三權分立”?
三權指的立法權、司法權和行政權。
在中國,確實有人大作為形式上的立法部門,法院、檢察院作為司法部門,政府作為行政部門(公安部/局是政府職能部門之一)。
三權分立,有兩層基本的意思:一是立法部門、司法部門、行政部門是分開的;二是立法部門、司法部門、行政部門是各自獨立運作,並能體現相互製約的功能與作用。
但是,老共從來就反對三權分立,從來都是強調黨的一元化領導。堅持共產黨的領導,是中國最根本的政治製度。有了這一條,在老共當政下的中國,無論是名義上還是實際上都沒有三權分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