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是暗殺,凶手弄錯了吧。凶手和被害人竟然住同醫院,用腳趾頭想想,都不可能。

來源: 2012-09-11 06:26:49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根本沒邏輯。

凶手應該是目前狀況得利益者。把檔他們道的人都弄到醫院去了,誰占了位置,誰就是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