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即使是皇帝懲處臣子,也是走“交部議罪”這條路最恰當。

來源: 2012-08-19 20:45:59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具體怎麽判,根據案情,有一定範圍,最後的決定權,在君主手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