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中是有不少例子孩子由女方掌握,不讓驗的。

來源: 2012-07-17 09:18:41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總不能強搶嘛。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幹問題的解釋(三)》第二條第一款明確規定:“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生育的子女,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 並已提供必要的證據予以證明,另一方沒有相反證據又拒絕做親子鑒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請求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一方的主張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