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結構的變化是社會結構變化的種子。
企業主成功後,對政府的依賴減少。也是一個新的突破。
極權階層演變成太子黨、團派等與企業新貴派、國外權勢派係就形成了社會“板塊”結構,而這些“板塊,或集團、派係之間就需要一個大家平等遵守的協議(即憲法)。憲法首先是為他們服務的。法製首先是為他們服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