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不讓你合法! 沒事兒懶得理你,有事兒不用再另找理由,犯法了你賴誰阿?
來源:
趙飛燕
於
2012-03-09 08: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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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無法可依,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想糾我再糾的優越性阿!;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