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不在這。問題是吃東西不對,是否就可以以歧視粗暴態度製止。又是否可以謾罵這種粗暴態度。

來源: 2012-01-24 11:01:00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