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和一個原來所裏同事聊美國工控巨頭霍尼韋爾將深圳工廠遷到西安,因遣散金引起員工抗議的事,感覺中國的政策

來源: 2017-03-26 20:49:23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還是很照顧員工,霍尼韋爾提出N+3的遣散計劃,員工則要求2N+1,N是工作年限。就是,如果工作十年,就拿21個月的遣散費。我問朋友,他現在在外企,國內法律支持2N嗎,他說支持。我說那誰還敢長期雇用員工啊?他說,他現在就等著公司解雇他,他現在是外企的高級雇員,和我前後腳離開所裏,在這家外企至少十年了,月薪至少四五萬,如果按2N,那他至少拿二十個月的工資,肯定超過百萬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