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民眾?

來源: 2015-08-31 08:59:25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事情越辯越明,我喜歡辯論,但喊口號就不好了

這個合法民眾,你根據國際通用的成人標準把18歲以下的人,排除在民主之外。難道這民主嗎?選擇和訴求是同一個東西。選擇不一定就是選擇總統。人生有很多選擇,你選擇的過程中,社會的民主程度就會對你的選擇產生很大的影響。

民主從來跟有幾個黨執政沒有關係。幾個黨執政的製度,也可能隻是一小部分控製得政權。我想,這個可能性總是存在的吧。

當另外一個國家的公民到美國,他們就要遵守美國的法律。這是美國的法律司法到別人身上,這真麽說別的國家和地區沒有司法權與支配權呢?

你說的沒錯,合理的訴求是要有定義的。我現在給出這個合理的訴求的原則如下:

  1. 民主必須是推進世界和平與發展的,符合人類長遠利益
  2. 不能損害他人的正當利益
  3. 信息充分共享
  4. 必須運用正確的判斷邏輯
  5. 實事求是
  6. 公平公正
  7. 人人平等
  8. 通過正確,正當的途徑表達
  9. 表達是自由的,不受到脅迫
  10. 充分享有尊嚴和人權
  11. 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