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搞清楚的是,同性戀婚姻合法都涉及什麽具體內容的法律條例,同性戀公開化也會引發一係列道德問題,是非標準是什麽?
目前人類社會的道德標準起始宗教,滲入社會。以後怎麽規範同性戀者?他(她)許多行為與宗教道德違背。
有人說我低俗,其實隻有低俗看同性戀問題,才能找出問題。再說低俗問題,女性同性戀,有沒有類似“強奸”問題?即違背對方意願強行“性”行為?女性同性戀的性行為具體是什麽?傷害程度如何界定?男性同性戀也存在此類問題。
另外,同性戀生的孩子,情況及其複雜。先說一種情況,其他類推。如在沒有產生同性戀情感前與異性戀者生的,離異後,誰撫養?是孩子決定還是社會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