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給通知了兩次,最後都沒排到我。嗬嗬,想當jury機會也小
來源:
黃玫瑰888
於
2014-10-14 17:3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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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倒是在法庭坐了一上午,最後案子庭外和解了。我們收到一張幾十塊的支票吧,做陪審員真的是義務啊。不過若不是凶殺案,我願意做,隻能說做到盡量公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