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兩種不同觀念:我們是追求一次判例的公平,還是追求一種機製的公平

來源: 2014-10-14 13:06:58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基業長青》Built to Last: Successful Habits of Visionary Companies講過這個觀點:

"偉大的公司的創辦人,通常都是製造時鍾的人,而不是報時的人。他們主要致力於建立一個時鍾,而不隻是找對時機"

對一個錯誤的判例,美國通常會找是什麽機製的問題,產生了錯誤的判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