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基本法第四十五條規定:

來源: 2014-09-29 20:48:14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根據《香港基本法》第45條規定: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在當地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

現在中央政府2017年特首: 1。同意普選。2。提名委員會提名。

占中派要求:特首公民提名。

基本法就是香港的憲法,是中央違背了基本法,還是占中派違背了基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