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中國人喜歡在法外解決問題,講個地產方麵的實例,前幾年,國內地產最火的幾年,回國時與同學聚一聚
關於中國人喜歡在法外解決問題,講個地產方麵的實例,前幾年,國內地產最火的幾年,回國時與同學一聚,一位同學在某大地產公司做高層,當時講起一件他經手的事,當年的兩年前,他們公司開發一個地盤,拆遷幾百戶,當年的市場幾乎是一日一價,他們在兩年前與拆遷戶簽約時的價格比兩年後有很大的差距,這個地盤快要完工的時候,就有20多戶拆遷戶以當年簽約時,地產公司沒有解釋清楚等等,有欺詐之嫌等等去地盤鬧事,也是躺在工地進口不讓車子出入,那地產公司就先報警,再到法院申請禁止,但這些都不解決問題,後來事情鬧的滿大,地方ZF出麵,說地產公司應“妥善處理”,神馬叫“妥善處理”??拆遷合同白紙黑字清清楚楚,但地產公司將來拿地是要與zf打交道的,可以說是非常重要的關係,那地產公司不“妥善處理”,地方zf很難堪的話,將來不是很難,所以地產公司就悄悄地額外補償這20多戶,最後息事寧人,那還有幾百戶沒鬧的,如果都鬧,不知如何收場,所以我說,zf在依法治理上有縱容之嫌,你如果都是這樣,會哭的孩子有奶吃,哪還會有法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