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海歸有無可能人事關係同時放在兩個單位?
各位歸版高人,
我最近海歸的。找了兩份工,一份是在某“重點”高校當老師,另一份是某“大”企業當小幹部一枚。
兩份工的薪酬都極低。唯有合起來打兩份工才能養家糊口。
不知道有沒有可能同時把人事關係放在兩個單位?
還請大家指點。
非常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