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力分析的對象不明確。

來源: 2020-10-17 12:31:15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對象如果是車, 那車輪應當是車的一部分, G1/G2畫的作用點不對, 2*(G1+G2) 應該在車的重心上

對象如果是車輪, 那車的自重(含車輪自重)分布到車輪上的重力應作用在輪軸心上。

地麵對車的支撐力,如果把輪胎看成剛性的, 一個分力方向應當在和地麵交點的半徑方向,另一個分力(摩擦力)則在交點的切線方向, 很明顯,坡度為零時摩擦力為零。如果把輪胎看成可變形的, 那麽作用點就要調整一點需做更具體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