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得有點意思但此理不通

來源: 2018-09-22 07:41:04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去年的某一天,有個女子在高速路上見有動物通過就停下來讓動物過去。此時後麵的一輛摩托車撞了上去,車毀人亡。

照你的邏輯,責任不是這個女的,而是摩托車手。可法院判她進監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