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見原始罰單,收到的notice上沒有vin。他沒理由造假,有沒有理由搞錯?

來源: 2016-11-13 01:37:06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才不到兩個月的事,家裏任何人缺席晚飯我們都會記得,小孩天天要接送,很規律不可能記錯,而且那地方我們從來沒停留過,連路過也屈指可數很久以前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