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自己保險公司沒有案底記錄,1年後等對方說有滯後並發症,發律師函追溯治療費N千-N萬美金,自己打官司?

來源: 2016-10-07 15:14:53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已經有這樣的例子了。不要為了省事,留下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