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你關於此事件能發的最後一個主貼

來源: 2016-07-30 18:02:40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首先,不論哪個sign放得看得清看不清,隻要放了,司機有責任看見並遵守;

其次,那樣的路口,就算沒有sign, 也一定要看清了再走。左轉讓直行,是默認路權,除非有其它標誌。司機搶路權是最大的忌諱;

低三,命是自己的。就算有路權,看看別人是否搶路權也很重要。否則,你跟閻王說理去。

看了一天,你的貼已經超出合理數量和邏輯範圍,並且讓人覺得無聊。為此,本版主要維護一下論壇秩序。到此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