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沒有“Stop Sign”, 也先是主樓的錯,再是右邊主道左轉車的錯。說到底就是路權的問題!

來源: 2015-03-29 02:47:01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如沒有“Stop Sign”,左邊主到直行車有第一路權,右邊主道左轉次道車有第二路權,最後才輪到主樓次到左轉到主道的車。所以無論主樓車有無“Stop Sign”, 都必須停下讓主道車過完才能走。如主道上也都有“Stop Sign”, 即此路口為“Three Way Stop Sign”,那就是誰先到路口誰就有先走的路權!當然是先停下才能走。
主樓描述的情況,在國內很多,而且因交通規則中有漏洞,導致鼓勵了搶道的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