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必須聽從警察指揮,一是執法權威,二是不把馬路當作法院

來源: 2015-03-16 21:09:16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但是與警察是否合法合理執法沒有直接因果關係,不服是可以上法院告的。

法律給了警察指揮的權利,法律給了公民聽從指揮的責任;這樣保證了路上大多數時間的順暢和安全。

法律給了警察也必須守法的責任,法律給了公民告警察的權利;這樣保證了公民的權利不被侵犯和警察不能濫用職權。

如果一方,或雙方都不遵守規則,結局就是這個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