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車就是這樣買的,exactly。。。
網上找到的車。看車,試車,談價,一切順利。雙方到了registration office to change title,被告知owner還欠一家銀行的錢。他說準備用我付給他的車錢還銀行。我們先在office簽了過戶手續,但車還沒有真正過戶。然後一起去他的銀行,當著銀行職員的麵,我把錢給他,他把錢給銀行,銀行給了我們各一封信,說明他的貸款已還。最後我拿著簽了字的過戶手續和銀行的信自己回到registration office辦的餘下手續。
你說:車的title還在一家銀行手裏。這我不太明白,車的title應該屬於owner,隻是owner用這車做抵押貸了銀行的款。銀行不擁有這車,隻是當他還不起銀行的錢時,銀行才把車收回拍賣抵債。
我是不會先付錢然後等title的。所有手續一次辦完,錢貨兩清。
“車的title還在一家銀行手裏。銀行說要賣主先付清貸款,之後兩個business days後就會把title寄給賣主”。。。聽起來像個圈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