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的事是個悲劇。不能以國內的觀點來看事。國內往往是行人受傷或死亡了,司機也要有付出代價。這要法律幹什麽?

來源: 2014-11-11 17:16:01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