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來說兩句
看到樓下對上庭一貼爭議很大,很好。
在我置頂該帖時已經想到了這是個爭議貼。找牙版主也就此跟我交換了意見。我想我再保持沉默似乎給找牙版主造成些壓力。
首先,如果這個論壇置頂的都是修車貼,而且兩個版主都是修車的,那是不是該改名了?修車一族是不是會更恰當?
其次,我先不說開車違規好不好,但是,如果你在高速上follow traffic被給張票,而被你follow的沒事兒,你會不會上庭?我想我會的。
再次,不管個人心裏想的是什麽,到了法庭,舉右手宣誓,法庭根據證據來判是否有罪,這是程序,更是你我他被賦予的公民權利。為什麽當他去行使這一權利時,大家異口同聲地說他就是有罪,根本不用上庭?那下次是你,而且如果你覺得被冤枉,然後大家說你不該上庭,行嗎?
聖經裏有一段,是大家抓了個妓女到耶穌那兒評判。耶穌是怎麽評判的,大家可以去讀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