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則是,能停住就要停住。

來源: 2013-01-07 11:49:02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加速闖過去是違規的。

不過我曾經看到大車,如校車,拖大船的皮卡,在交通燈變燈的時候,稍微闖了一點紅燈的情形。
老實說,他們真的停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