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一個親眼目睹的撞車事故
那是三年多前早晨上班的路上, 當時我在四車道的高速路上右數第二線,一輛銀色ACURA RSX和我在同一線大約100多米的前方正常行駛。這時在他左側並排行駛的一輛加長(extended)CHEVY UPLANDER沒有打燈突然變線, 正好從側麵撞上了ACURA。ACURA失控,扭了幾下, 滑過右邊第一道和右側路邊的匝道,好在右側沒有牆,是個小斜坡,車頭轉了180度停在小斜坡上。
而CHEVY VAN隻是晃了晃, 減了減速,並沒有要停下來的意思。我追上去,在後麵連續按了幾聲喇叭,這時他才再次減速並到右線。我這時看清了車牌和車型,同時也看到司機是一位中年西女,而此時她還在打電話。因為是在高速上,而且我沒帶手機,所以隻好到了單位以後給警局打了電話,告知整個過程。
我想起因應該是VAN的司機一直在左線,同時在打電話, 突然發現可能會錯過高速路出口,急忙並線,但沒有shoulder check,結果導致這場事故。 這能不能算是比較典型的大車與小車接近”彈性碰撞”的例子, 小車失控, 如果不是路上車少(收費路), 很可能會和右麵車道的車發生第二次碰撞, 危險的機會增大是不言而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