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找律師

來源: 2011-12-12 09:48:59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首先讚一下您的態度。

法庭是一定要去的,表明你對這件事的重視。怎麽想的就怎麽說。法官也是人,人心都是肉長的。

去法庭要穿戴整齊,去了先和問問檢察官。就是先認罪,也許情況沒TICKET寫的那麽嚴重。

我聽說有人采用耍賴的辦法,就說不是自己開的車。也許能賴過去,但人一旦撒一個謊,後麵要用很多謊言來圓,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