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上被人從後麵撞的。當時記下了那人的全部的信息,並且發現她的保險是過期的(過了幾天)。後來警察來做了記錄,並且給了case#。可惜當時沒有跟警察講那人保險的事。後來對方的保險公司告訴我他們不會付我修車的費用。我自己的保險公司可以修,但是要交deductible。給那人打電話,對方不接。
請問,我現在應該怎麽辦?隻能自己出deductible,讓自己的保險公司修麽? 事情過去1周了,仍然鬱悶加氣憤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