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帶條件是6個月內不能再拿罰單,否則兩罪同罰

來源: 2011-02-23 19:02:34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也有可能是12個月內不能再犯。各個城市的網站上都有詳細說明,去查一下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