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那你就秀一下圖片不就得了?

來源: 2010-06-07 21:35:36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哈哈. 還沒換呢. BUMPER兩邊舊的擦傷都曆曆在目呢. 其實我當時都不想找律師, 我想我沒撞也不可能栽到我身上. 但我律師朋友說我撞沒撞不重要, 是法官判我撞沒撞才重要. 他說這是他50年的律師工作經驗之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