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簡單的: 1。照相罰單一般不計點; 3。你得付出庭費; 再說2。我多年前也接到過闖紅燈照相罰單,是在兩個多月後接到的。上法庭後法官問我那天是否闖紅燈,我說太久不記得了,而且我家車鑰匙掛牆上大家合開那輛車,我不能確定那天是我開的車。那罰單所附的照片又是晚上拍的,根本看不出開車人。法官就把我放了,但得付出庭費(好像是35刀)。不過現在科技進步了也許能照到人了?你不妨照我的辦法去試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