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當時不應該離開現場,要等警察過來寫好評論

來源: 2010-03-21 11:46:36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這種情況下,我贏過。在巴爾的摩,一個車子突然換道,我的前燈撞了他的後燈。因為是我一個燈撞了他一個燈,警察過來後說是他的錯,他不承認也沒用。最後是他的保險公司給我修車。警察寫的記錄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