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人人要按法律做事, 不知法可諒,知法犯法就是你的問題了. 在美國誰不知道幼兒要用car seat 並放後座? 而你就敢對著幹. 為了你和你的孩子,這個ticket 給得好. 否則等到出事就晚了... 同時,我對你的LG也有懷疑,他也是 an opportunist, 支持你這樣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