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超速被抓, $100 罰款, 警察說可以上法庭 appeal no guilty。 我知道肯定是自己的錯了(超了 24 Mile),但希望能減輕點損失。上法庭是不是一般都能把罰款減半?但我又聽說法庭費還要>$60, 這樣看的話, 還不如直接把罰款交了省心。大家誰有這方麵的經驗? 另外, 單從罰單上看不出來是否要扣點數,是不是可以打電話問? 不過保險費看來是要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