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這段給搞糊塗了:
“另據女兒塔尼婭聲稱,自己曾於上世紀80年代替父親麵試過幾位申請來她家做留宿管家的人士,其中一名麵試者就是蕭虹。老爺子去世後不久,這位華裔女子便被目前已被稱為戴威尼紮太太的塔尼婭解雇。
對於這一說法,被告人蕭虹的代理律師反駁稱,蕭虹當初並非以留宿管家身份受聘,隻不過是她與老爺子結婚前同居一室時,由她擔任管家和做飯的工作罷了。2009年,蕭虹與戴威尼紮正式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