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公平嘛?

來源: 2011-10-09 17:54:36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如果對方不同意獨自經營而對方隻分利潤不承擔損失, 估計法官會支持他的。最後隻能ORDER賣掉生意平分,然後各自東山再起。那麽動作太大了。而且對於小孩,隻要雙方都沒有案底,他要求要撫養的話,一般都是判共同撫養。分配好負責時間就可以了。

這個離婚代價太大,不建議走離婚這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