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沒有結婚,那為啥生的孩子要和婚姻裏孩子享有同等待遇?真是魚與熊掌兼得。

來源: 2011-09-18 17:48:41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要不,就來個徹底的,徹底取消婚姻法算了。要個破證書在天朝是如此地沒有實際效用,還要他幹啥,不能保證兩家婦女,隻保證二奶小三?

下一步,天朝也要取締所謂的嫖娼賣淫才公平。不要以這些所謂的罪狀去收拾沒錢養二奶二爺的老白姓,也要放縱一下的欲望。不然,什麽道理,隻需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