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原因在於中國人缺乏基本的法律邏輯
來源:
大牛哥
於
2011-08-17 21:4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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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婚姻法可以規定各種合同,那還要《合同法》幹什麽?!
還是那句話,自己幹不好不會幹的事,難道抄別人的也不會麽?